四 、地表水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五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六、堆肥、建设、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输和处理废电池、制定本技术政策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填埋气体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降低处理负荷,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
三 、对烟气 、收集、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七、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技术可行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法规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散落和滴漏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设备可靠、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有条件的地区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以减少处理量,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以减少热污染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污水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资源化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经监测、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废玻璃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无害化的原则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焚烧、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杀虫剂容器等 。废金属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向外排放的,设计、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应对地下水 、
二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